编 办 简 介
根据中共东莞市委、东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〈东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〉和〈东莞市人员编制精简方案〉的通知》(东委〔2001〕18号),保留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,正处级,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,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,与人事局合署办公,负责行政管理体制、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。